第11节

褚清辉对于哥哥在甜食上的别扭一清二楚,也不揭穿,叫身后的宫人将食盒提出来,自己接过一个小的,给武教师傅送去。

过了一个年,闫默看来和去年无异,仍是一身黑衣,冷峻寡言。

“先生,用些糕点吧。”

闫默抬头看她,略略点头,又垂首看了看桌上的两碟精致糕点,一样粉色花瓣状,一样白绒绒如云团,他伸出两个指头捏起一个云团,整个丢进口,面无表情地嚼了嚼,囫囵吞下。

这是他第一次当面吃下糕点,褚清辉好他的评价,也没离开,满眼期待道:“这是云团糕,先生觉得怎么样?”

太软,捏起来的时候,指头差点陷进去;太甜,他从未吃过这样甜腻的食物。

他虽然不偏食,但很少吃甜食,以往送来的那些,最后几乎都原封不动地撤下。方才看见这又白又绵的糕团,却不知为何,突然起意吃了一个,口感果真如他所想,又甜又软,就像……

闫默无意识摩挲着方才捏糕点的指头,回过神来后,慢慢握紧。

“先生?”褚清辉歪歪头。

“……不错。”

褚清辉忽然高兴起来,一把坐下,将云团糕往他面前推了推,“那先生再吃一个吧!”

闫默微不可查地僵了一下,才缓缓伸出手,捏起一个软绵绵的粉团子送入嘴里,速嚼了两口后咽下。

实在太甜了。

褚清辉看他表现,却误以为他和自己一样喜欢,欢喜道:“先生也觉得很好吃对不对?我最喜欢云团糕了,那天先生热气腾腾的样子,就像云——”

她忽然意识到失言,赶紧捂住嘴巴,把接下来不太敬重的话吞下,圆溜溜的眼睛讨好地弯起来。

但她的话,闫默那天就听清楚了,她说他像云团糕,实在是个匪夷所思的比喻。这又甜又软的粉团团,难道不是更像她自己?

闫默选择当做没听见,见她眨巴着眼睛,顿了一下,道:“玫瑰糖?”

“嗯?”褚清辉一时没弄明白,想了想,才知他是在问,既然云团糕是她最喜欢的,玫瑰糖又排在哪儿。

她笑眯眯道:“玫瑰糖是最最喜欢的,最最喜欢的只有一个,最喜欢的可以有好多。”

这种言论,闫默闻所未闻。

他不说话,褚清辉也不觉得冷场,原本先生和她说话,都是只有两个字两个字的,今天说了好几个字,又得知先生和她一样喜欢吃云团糕,她已经很意外很惊喜了。

“对了,先生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玫瑰糖?”她记得上次送糖给先生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喜欢。

闫默下意识看向她的腰间,那里果然挂着一个粉色的小荷包,散发着淡淡的玫瑰清香和蜜糖甜味,这样的荷包,他有两个。

十余年前,她送他第一个荷包时,曾说过最喜欢玫瑰糖的童言稚语,不知何时,那些话竟变得这样清晰,仿佛就在耳边。

“猜的。”他说。

第15章 孤鹰

正月十八是太子和昌华公主十五岁生辰,皇帝在外廷为太子庆生,同时下旨,太子生辰过后,即可入朝参政。

原本太子入朝时机,定在昌华公主亲事定下之后,如今亲事既然不成,短期内皇帝又不准备再提此事,叫女儿伤心,便索性让太子提前参议朝政,不必再等。

后宫里,皇后正主持昌华公主及笄礼,京城内数得上品阶的命妇得以入宫观礼。

褚清辉一身隆重华服,在司礼女官的唱礼声,缓慢谨慎地动作。那衣裳华而不实,厚重却不暖和,寒风吹得她脸色青白,好在之前已经预想到这样的情况,提前在脸上施了薄粉胭脂,没叫人看出失礼。

在众命妇们看来,往日已经足够貌美的公主,今日更添一分雍容华贵,一举一动说不出的优雅从容,不愧为出身皇家、天底下最高贵的女子。

许多人心暗讽顾家,怕不是被鬼迷了心窍,竟弄丢了这样一棵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