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收入和薛娘子五五分成之后,瑶光分到共计收入了七十三两二钱银子。
赚钱不容易啊。
再看近来的开销。
因为是奉皇命出家,所以瑶光在灵慧祠的吃穿住用都不用额外花钱,皇帝还要一年四季派人给老郡主送钱,再给瑶光一个月二十两银子的零花钱。
漱玉街的铺子要五百六十两,瑞莲坊的铺子四百两,再加上县衙过户的手续费(成交价的3)、给中人陈三嫂的中介费(成交价的2),一共要一千两(其中还要一些给县衙盖章的活动费)。
她和薛娘子合伙,所以一人出一半,这就去了五百两。
这点心铺子还没开起来呢。若要开铺子,原料、人手、做点心的物件都得要钱,且铺子里还得稍微装修装修。
样样都得花钱。
她自从回端王府,到灵慧祠,这段时间一桩生意还没做呢,再要画两千多两银子买个并不能天天住着的宅院,实在不划算。
薛娘子也是这么劝她的。
但是瑶光一想到要是再去翠谷时知道这间别院被别人买走了,她的心就抽抽着疼痛。
煎熬了两日,陈三嫂拿了过户好的两张铺子的屋契来见瑶光薛娘子,说翠谷那院子的主家可以让一百两,瑶光当即拍板,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