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这次那达慕大会的彩头,却不再是活物,而是三种对应比赛的「武器」,马鞭、弓箭与匕首。
皆做工精致,绝非凡品。
踏雪和乌云灵性至极,鞭子只能当个席冶赛马夺魁的纪念,顾琮亦用不惯那削铁如泥却嵌着各色宝石的匕首,干脆借花献佛,把它留给席冶防身。
1101:很好,花里胡哨,总觉得带上以后更容易被打劫。
它家宿主居然没反对。
等回了桑干城,1101才明白,除开「财不外露」,还有个词叫「衣锦还乡」,风格迥异、明晃晃挂在席冶腰间的匕首,便是燕朝又一次胜过草原的证明。
尤其听说是席冶上场、和两年前的顾琮一样赢了赛马,桑干城百姓对「将军夫人」本就不低的热情,重新攀到了一个新的顶点:
又漂亮又能打,这样好的人,谁能不喜欢?
买菜时多出的一把小葱、劈好才送上门的柴火、比寻常客人多几个的小馄饨……并非什么值钱的东西,却是席冶身为反派,鲜少能体会到的珍贵善意。
“咚。”
“咚咚。”
夏去秋来,原本除了必需品、简洁到空荡的小院,竟多了个叫不出名的野花架,顾琮就坐下面,旁边放着个倒扣的草筐,里面正有只兔子在撞来撞去。
“老实点,只要你几撮毛,又没打算吃你。”揉了揉认真到发花的眼,自己找了个小板凳坐的陆金,小心控制着说话时的气流,用空着的手挡紧,打哈欠似的,生怕吹跑面前好不容易挑出的两团「绒绒」。
或者叫紫毫。
几个月前燕京城那纸笔铺子老板说的鬼话,他家将军居然没忘,亲自去附近山上抓了许多兔子,挑来挑去,才剩这么一只,体格最壮,毛也最长,特别是脊背附近,扒开细瞧,竟真能瞧出那么点偏暗的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