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葡萄红。
——银喉长尾山雀,除此之外,还有个更被大众熟知的名字,肥啾。
模样满分可爱,战斗力却勉勉强强。
况且据顾琮所知,银喉长尾山雀有结群的习性,但这么久过去,他没遇到任何同类,先前掉下来的那棵树也未筑巢,仿佛这只肥啾是在秋冬集体游荡取暖的队伍中被落下,阴差阳错,自凡尘,掉进这流云山中。
证据就是,此刻他体内的灵气混乱驳杂,好似从未修炼过的幼童,无意间吞下许多大补的天材地宝。
再多一点,便会爆掉。
【看来宋鹤附身的活物大多是濒死状态,这倒是原著没提过的设定,】顺手将新发现记录在案,识海里的0028摸摸下巴,“不过以反派的脾性,你这模样,肯定更容易讨他的喜欢。”
“讨反派喜欢”,这个说法有些奇怪,可顾琮得承认,系统的结论没错:
圆滚滚毛茸茸的肥啾,确实要比冰冷瘦弱的星见草更萌。
谁成想,当偷偷演练数次的顾琮摆好碰瓷姿势,耷拉着长尾巴,以一个最柔弱无害的角度躺在席冶每日都会经过的石板路旁,往返小院数次的青年竟没有低头瞧他哪怕一眼,唯有染着雪松味的衣摆,匆匆拂过。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0028:“哦豁,翻车。”
假装没听到脑内系统的叽叽喳喳,顾琮安静闭着眼,敬业地装了好一会儿死,确定席冶没可能再回来,这才抖落抖落翅膀起身。
到底是曾经畅游题海的学霸,便是错了,也想弄清自己错在哪,仗着白雀的身体够小,顾琮扑棱棱飞到卧房窗边,藏好。
先前冷酷无视他的青年,此时正坐在木桌旁,对着那株明显开始枯萎的星见草,耐心输送着经过稀释的灵力。
手边摆着几个同样栽着星见草的小花盆,青年应当练习过很多次。
因为他指尖灵力的纯度速度,于星见草而言,皆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