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手持火把的仆役,而后是骑马佩刀的健仆,再然后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婢女百人,队伍里又有工匠数十人,厨子数十人,马车数十辆,外加数不清的牛羊骡马,这长长的队伍因为火把而在夜里成为了一条蜿蜒数里的长龙。
这样夸张的队伍,非是哪一路诸侯的兵马,而只是为送一个人过来——她就这么站在城门口,呆滞地看着这一幕。
这个少年穿着锦袍,脸上扑着厚厚的粉,腰带上叮叮当当挂了十余串的金玉饰物,在火光下璀璨生辉,看得她移不开眼睛。
“将军,”这个把脸涂得一片惨白的少年从那辆铺了极厚垫子的马车上下来,也带着浓厚的香气飘了过来,“阿兄要我来将军帐下效力……将军?将军?”
东海糜芳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第170章
下邳的糜氏宅邸里,一位年轻女子正缓缓从廊下而过,她大约二十岁出头,容貌秀丽,青色曲裾外,套了件灰色罩袍。那罩袍颜色朴素,上面也没有什么纹理,只是十分轻薄,远望如烟雾一般,缭绕在女子周身,偶尔一阵风起,飘飘洒洒,仿佛高山上拂过的一朵云,轻妙无比。
这是十分难得的绢绡,轻华之处可比蝉翼,因此价值也十分不菲。时逢乱世,这样的布料更加难得,莫说寻常士族难得一见,便是那些阀阅世家的女眷也不舍得这样日常穿着,它更适合在夏日里穿了出去,
但糜氏女却拿它当做日常的穿搭,这样随意地穿过一条长廊,走到了兄长那间客室的门口。
糜竺自账册上抬起头来,略有些讶异。
“阿沛何来?”
“为小弟而来。”阿沛语气平和,步伐不疾不徐,话语里却带了一点责备意味,“阿兄如何能将小弟送去阳都?”
糜竺将笔搁置一旁,示意妹妹坐下。
“他在家里也不做正事,正可送去陆廉军中历练,”糜竺笑眯眯地说道,“阿沛是心疼子方,还是心疼银钱?”
“我是心疼阿兄的筹谋。”她缓缓坐下,一旁立刻有婢女为她端来了蜜水。
糜竺摸了摸胡须,“什么筹谋?”
“阿兄送小弟去阳都,历练是假,想与陆氏联姻是真。”
这位雍容敦雅的富豪被戳穿了心思,一点也没恼,而是笑道,“阿沛觉得哪里不妥?”
“陆廉年少成名,天下皆知。”
“嗯,”糜竺一本正经地说道,“但我家有钱,也不算配不上她。”
“就算我家有钱,可是小弟整日嬉游,不乐读书。一副文不成武不就的模样,哪个女郎会喜欢他?何况是陆廉!”
糜竺拿了竹简捂在脸上,笑得胡子抖了又抖,抖得糜沛都有些坐不住了。
“阿兄笑什么?”
“小弟虽说学问上确实略差了些,但他妆奁带得多,脸上的粉涂得也多,”麋子仲笑过之后才说,“说不定陆辞玉就喜欢这样的呢。”
况且他家小弟就算自己拿不出手,还有身边那一大群僮仆帮衬呢!这个气势怎么也不能差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