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当了作者之后口味就刁了,即使是当评员的作者,大多数也只能看见缺点,整个界面都是让她“弃文”的理由,她再也不会像其他读者一样追文了。
这就是我的被其他作者说烂的文依然有读者看甚至喜欢的理由。读者的眼里只有故事而已。
重要的是,持“口味刁了”的观念的我,其实是充满优越感的。
并不觉得自己是错的。
看文也仅仅是看笔触,而已。
这样的我,才是我自己应该警惕的啊!
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是我渴望的生活方式,我不想离开。
虽然,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还是得让“稿费”能够养活自己,最主要还是得让读者喜欢我的作品……这样才能有心力真的写下去。
可是,我知道,这个目标跟“赚取稿费”“xxx数量的书迷”“作品得以出版、改编影视”……都不太一样。
“赚钱”——赚到什么程度,不想赚了呢?
“书迷”——一年两年三年,曾经的“死忠粉”也许只因为你文里一句话就不喜欢你了,还会有很多人给你留言说弃文了——有多少颗心可以不迷失在这里的“小天使”的爱里?
“改编”——得之是幸,不得是命。
——就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发现我内心的目标不原来是赚多少多少稿费,多少多少读者,而是“可以幸福地写一辈子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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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前注:
从阁楼中翻找出来一封某居民写给自己的信(日记),似是碍于脸皮,未曾存放至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