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此人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唯独敬畏自己父亲和姐姐,
而幸运的是,姐姐是她好朋友。
江丞最后已经忘记自己是怎么憋着一肚子火把人安全送回家的,只在季书怡开门下车的瞬间,忽然强硬的伸手揽住这个小疯子的后颈猛地贴向自己,近在咫尺的距离明明姿势暧昧,眼神却全是威逼警告:“别再落到我手里,否则,下次谁也救不了你。”
刚一脚踏出车外又忽然被扯回去的季书怡,在猝不防对上一双冷沉危险的眸子时,心惊肉跳的攥紧了手心,卷翘的睫毛无意识的抖了抖,然后才用力推开他,气鼓鼓道:
“我也不想再遇见你”,
幽怨的冲他做了个鬼脸:“讨厌鬼,哼!”
迅速溜之大吉。
明明她才是那个每次遇见他都会遭殃的人。
回到房间,来不及先洗澡,季书怡先详细的给陆知夏解释清楚了今天的事情,最后还很客观的说了句:
“虽然我特别讨厌这家伙,但如果是你喜欢的,就去追吧,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
她是不喜欢江丞,因为他总欺负她,可如果朋友喜欢,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原因就让别人直接放弃的道理。
听完一切的陆知夏却满不在意的笑笑说:“算了,我觉得没戏,当时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本小姐才不要做爱情里的卑微者。”
而江丞是飞速回到家,很是嫌恶的脱掉身上的黑t直接丢进了垃圾桶,甚至觉得浑身都酸臭酸臭的,尤其一低头看到胸膛上残留着零星干涸血迹的牙印时,眼神阴暗的不得了:“这丫头指定属狗的!”
开学前一天,季书怡才知道江丞竟然是跟她同一所大学。
还是法学系的,就离谱!
那家伙哪里像被法学知识熏陶过的样子,完全就是跟法学对立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