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哥谭法院是那种全员看到小丑就想跑,有对人对事的管辖权但就是拖着就不起诉、也不敢起诉(毕竟哈维还时不时穿着双面西装顶着破相脸,在大街上晃来晃去……

然后今早起猛了翻邮箱一看,耶,小丑居然都有人想接手唉,立刻以连蝙蝠侠铁拳阴影威胁下也没有的超高效率办完官方文件和手续,欢天喜地地把这个烫手山芋扔了出去

双赢局面!!

ps:刑事案件一般在州法院所以和联邦法院没关系

pps:别细究了,毕竟主要是想找个合法理由嘎小丑,有bug就当做是被作者光滑的大脑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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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在这个地方当了大半辈子的警察局局长,没有人比官员队伍内的戈登更清楚哥谭这一滩泥沼般的司法环境。

但偏偏,并非所有人都是昏庸无能的蛀虫,其实也有部分人是想要为哥谭带来正义的好人,只不过在涉及到小丑这件事情上却是人人自危。

有曾经光明骑士之称的da,哈维丹特经历在先,再没有哪个法官敢去审判、没有哪个检察官敢去起诉这个明明恶贯满盈的罪犯……

毕竟所有人都有默契的清楚一点——

就是无论再怎么费劲和努力,小丑最后总是会被安然无恙的关进疯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