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这两个多月,让我瘦了不是一星半点儿,原来浅棕色的发,几乎快要枯细成了huáng色,两腮陷了下去,皮肤上还有好几处伤疤。
胶原蛋白一经流失,欧罗巴人种的轮廓渐渐显示了出来,我长得,还是像父亲啊。
我拿起眉笔,手上的伤疤丑到不忍直视,这个教堂里的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地走为美丽的新娘筹备最终的出场,那趾高气扬的新娘,一定会打扮成仙女的模样,她开开心心地扔给我一件皱皱巴巴的白色吊带裙,她这辈子肯定没这么开心过。
墨菲,忍住,再过一会儿,就可以见到兵长了!
“墨菲啊!”
那娇俏的新娘,裹着丝质的粉色睡袍,慵懒地唤我。
“有事吗?”我抬起眼睛,不卑不亢。
“为我穿上婚鞋怎么样,我的伴娘?”
红艳的唇处是一抹轻笑,嫣然如天使。
屋子里的人都停下手里的活,开开心心地看着我。
好……妮蕾斯,我忍了!
我接过婚鞋,一瘸一拐地走向端坐如女王的她,她的脚很小,完美的雪白色,鞋子也很美,上好的白色皮革,鞋面上镶着jīng致的水晶,妮蕾斯,看来你,筹备得很jīng心啊。
鞋子很合脚。
我正要起身,她突然一伸腿,我仰面倒在地上。
“怎么样?!”她的一只脚踩在我的胸口,那鞋跟似乎就在我心脏的地方。
“这种感觉怎么样?!”她弯下腰,直视着我无神的双眼,“你是肮脏的杀人犯,你勾引兵长,等他看清了你,他才明白,他有多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