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一起吃个饭吧,有一家新开的会所还不错,里面装冰激凌的碗是用纯黄金打造的,你也许会喜欢。”
我惊讶,“啊?纯金打造的碗吗?这要是顾客吃饱喝足不给钱,又顺走一个碗,那个饭店岂不是亏很多?嗯,要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都保不准自己的手会不会痒痒,也顺一个出来。”
勋暮生看着我,忽然展颜一笑,那个样子活像是古书话本中的狐狸,嗯,不过他是男的。
他,“去吗?”
我摇头,“去不了,廖安请客。”
勋暮生,“那我和你们一起去。”
我又摇头,“我们吃水煮鱼,太辣,味道太重,你不喜欢吃。”
勋暮生,“你为什么知道我不喜欢吃辣的、味道重的?”
我,“今天怎么了,nce,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
他看着我。
我无奈的说,“因为,你长的就像不爱吃辣的。”
他还是看着我,不说话。
我,“豪门公子的通病。”
“那好吧。”勋暮生又是笑,看不出来我的回答是不是令他满意。不过,他从口袋中拿出一张旧书签,对我说,“这几天要帮你设计嫁衣,接触到了许多这方面的大师还有专家,我在燕城找到了这个,你拿着玩儿吧。”
薄薄的一片木刻书签。
看似不起眼,其实是紫檀木雕刻成的,我对着阳光仔细看了看,正面是一位伟人改的宋朝诗人的一首诗: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