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时新奇地看着披风料子,暗自赞叹那混蛋收买属下人心的手段。
那时他还嫌这样做太露骨,收买心思太明显,不过凭白得件衣服也挺高兴。
今日穿着它出门也是偶有兴起,现在想想,这件披风真是穿对了。
这样的料子,这样的暗纹,这样的貂裘,只要长双好眼就能看出来,简直是装高贵格调的必要之物。
有这样的外物加持,他再稍做姿态,让人误会是贵族公子再简单不过。
他不能和这群人硬碰硬,让他们认为他是贵族公子是最好的应对方法。
少年贵族公子,见过世面,知道黑暗面的存在,并不排斥,也不义正言辞批判,只是亲眼看着杀人事件发生做不到,他还是个少年,会害怕,又有小性子,不想承认自己怕,不想丢面子,说话不懂得太客气。
纪居昕心想,只要扮演成功,今夜之劫可解。
“不想见到杀人?”显然他演的还算成功,刀疤脸没给什么你可以绕道的建议,傲娇少爷是不会绕道的。
纪居昕没表现出害怕的表情,只手紧紧拉着披风前襟,看着脚下雪白底的短靴,微皱着眉,“鞋会弄脏的。”
刀疤脸紧紧盯了纪居昕一阵,突然哈哈大笑,脚下重重踩了踩,地上少年又吐了一口血,鲜艳血色从唇角滑过,映着雪白的小脸,醒目非常。
纪居昕似乎没看到,只皱眉看着自己的靴子,好像在思考什么烦恼。
“虽不知是哪家少年,今夜巧遇,也算有缘。”刀疤脸刀尖缓缓从地上少年脖颈处离开,指着纪居昕,“你不想见我杀人,我便把你一同杀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