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康看着看着,突然凶残一笑:“听说,豹子的骨头可以代替虎骨入药泡酒。虎骨酒治风湿最好不过了,不过我们那早就禁了,因为老虎快要死绝了。豹骨酒可是被称做软黄金的,雨季湿气重,有备无患总是好的。酒的话,咱家里最不缺的就是粮食了。回去咱就酿酒,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也省得将军您一闲下来就想着睡周哥。
蒙恪一声没吭,拿了周康那把三寸小刀子,开始利落地剔花豹的骨头。
于是,那只偶然路过被炖肉的香气吸引而来的花豹因为好奇心过重在丢了皮子之后又丢了骨头。
收起花豹皮子和骨头,蒙恪背起周康走进了狮群的地盘。
趴在蒙将军背上,安全感爆棚之余,周康就有点儿手痒了。他戒指里还藏着一把手弩呢,虽说只有十根小箭,威力也低了点,他又十发九不中,但是,大嫂说过,熟能生巧!以前是没有他练手的机会,现在不缺吃不缺穿的,将军应该不介意他练练手吧,不然那满地跑的兔子也太寂寞了!
蒙恪自然不介意。那把手弩他还仔仔细细研究过,很是精巧,只可惜这里早就远离了战场。
于是,周康在蒙恪的指导下,开始练习拿手弩打兔子。
九发九不中。远处那窝兔子已经懒得跑了。
周康沮丧地垂下手弩,眼巴巴看着蒙恪。他还想晚上请将军吃烤兔子肉呢,结果连根兔子毛都没逮着,忒丢脸了!
蒙恪默默地走过去,站在周康身后,手把手帮人瞄准。
那窝兔子早就在蒙恪走过去的时候跑掉了。
周康好生失望。
蒙恪把周康的手抬高了一些,手一松,弩箭便嗖一下飞远了。被捡回来的时候,箭身上就穿了两只被钉在一起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