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4章 诺海就是狗

一把大狙闯大明 狂笑 1199 字 1个月前

偶尔诺海还要陪着少爷们出去打猎,他必须跟猎犬比赛谁能更快的捡回射死的猎物,赢了有饭吃,输了吃鞭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因的原因,他跑得飞快,力气也大,反应敏捷而且不知什么为恐惧。他为了守护羊圈,曾经跟狼群搏斗过一夜。也曾经因为财主与人打赌,挨了一百鞭子一声不吭,帮财主好好赚了一笔,那一天,他也吃到了肉食。

财主那天心情好,曾经告诉诺海,只要他能赚够200两银子,就能将他阿布的尸首赎回去。

就在去年底的冬天,诺海的母亲冻死在了简陋的窝棚里,只因为诺海偷偷拿了些羊粪蛋子,想给阿妈烧了烤火,结果被财主家的护卫发现,狠狠吊在了寒风中的木架上,让他知道好歹。

那一天,长生天怜悯诺海,吊着他的绳子断了,就在风雪中,他迷迷糊糊离开了财主家,终于拥有了自由。

诺海在濒死之时被一个过路的商队搭救,带到了锦城。又因为能吃苦,变成了锦城修理队里的一名劳工,定居了下来,并且每日能吃两顿饭。

只不过工程在上个月已经结束了,他拥有了能在锦城逗留一个月的资格,如果找到人雇佣,赚到了银子便能留下,如果没人雇他,锦城他也待不下去了。

“你要加50两,还把收钱的地方写财主家,就为了赎你阿布的干尸?”乌兰同样是草原人,知道那些财主变态起来是真变态,但这是他听过最变态的故事之一。

“阿妈说,人死就要入土,不然长生天找不到我们,就会变成不能轮回的孤魂野鬼。阿布不该像玩具一样被拿来展示,我无法为他做点什么,至少让他入土吧……”诺海没有读过书,也不懂什么正义与邪恶,谈不上恨财主,也说不上爱父母,只是觉得,这是身为人,应该做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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