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条件谈妥,剩下无关紧要的细节,等以后慢慢补充确定就行。
陈凡甚至没有和江影厂谈收益如何分配。
主要是现在就没有制片单位和个人合作拍电影的先例。
武厂长的想法是,如果这部电影能多赚钱,那就用规定以内最高的价格付摄影机的租金,另外再支付一笔导演奖金给陈凡。
至于改编费用自然按最高标准支付。
这些加起来的话,应该有个大几千上万块吧?
本来武厂长是想直接把这个跟陈凡说一说,可是想到陈作家随便从小本子那里收一笔稿费,就是几万美元……。
再想到他还砸“巨资”购买摄影机、冲洗和剪辑设备,武厂长就有点心里发虚,到最后离开时也没敢开口。
而陈凡盛情邀请武厂长三人留下来吃顿便饭、却被坚定拒绝之后,也没有多做挽留。
在门口目送着三人离开,按下遥控器,将大门关上,便开始思索这部电影要怎么拍。
我国的电影拍摄制度大差不差的经过了三个阶段。
后世的电影摄制,有许多已经偏向于美国的制片人制度,也叫做“制片人中心制”。
当一部电影确定被立项时,首先要确定的,便是“制片人”。
制片人的核心作用就是“组局”。
首先就是落实拍摄电影所需要的资金,最少也是启动资金,并随时与意向投资人保持联系,以便可以保证当需要追加投资时,能有足够的资本进场,确保电影拍摄不受影响。
其次便是选择合适的导演,以及演员、摄影等其他剧组人员。
一般情况下,只有导演和演员需要根据剧本角色来选择。……原则上是如此,但后来也发生了变化,谁给钱多、谁政治正确,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角色。
至于合不合适,那个已经不重要。
总的来书,在制片人中心制里面,制片人的核心作用几乎无可替代。除非是卡梅隆、斯皮尔伯格那样的国际顶级大导演,才有叫板制片人、甚至更换制片人的实力和地位。
否则包括导演在内,都要服从于制片人的指挥。
在我国电影界进入流量片时代以后,国内的投资人也借鉴了这种模式。
尤其是在某非典型著名导演……,对,说的就是郭小四。
当他连续造了几团大粪,却赚得盆满钵满以后,全国娱乐圈资本都仿佛看见了另一个世界。
随便投点资金,找几个差不多的导演,捣鼓一个狗屁不通的剧本,其实剧本通不通顺都没关系,反正等流量明星进场后会要求改剧本。
然后就是找几个流量明星,拍一部烂片,号召韭菜主动送钱,票房随随便便就能破亿。
若是顺便洗洗米,票房高个十几倍都很正常。
烂片时代就是这么玩的。
而在此之前,国内电影界基本上都是“导演中心制”。
也就是说,一部电影的核心人物是导演,不仅影片带有导演个人浓厚的风格,包括整个剧组,也都完全服从于导演的调度。
在这种模式下,导演的任务自然格外重。
首先是导演发现一个好剧本,决定开拍。
他的第一步就是通知经常合作的小伙伴们,要开始准备了,把档期留出来,然后去找资金。
当然,这是知名导演的路数,因为他们不怕拉不到投资。
若是默默无闻的新导演、小导演,第一步就变成了找钱。
找得来钱,什么都好说,找不到钱,一切休提。
从80年代后期到新世纪初期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几乎都是这种模式。
其实这种导演中心制,还要得益于在1993年电影体制改革中催生的“独立制片人”制度,让电影制作有了更大的灵活性。
否则的话,导演可没有权利去决定要不要制作一部电影。
那么在80年代以前,也就是现在,是什么中心制呢?
嘿嘿,计划经济,自然是计划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