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阶为基础生存阶段,提供食宿与基础医疗,二阶为技能培训阶段,依个人资质分配至养济院下属的工坊、商铺进行简单学习。
但这世道人心复杂,“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要是一股脑把谋生本事全教出去,断了其他百姓的活路。
所以定下规矩:每个月只放出少量学习名额,必须是表现特别好、做事踏实,且受教化司的女官点头的百姓才能入选。
这样既能保证手艺教得下去,又能让大家明白,只有好好学、踏实干,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而养济院所授技艺皆为独门之法,皆出自温以缇的方子,尽可能的会避免与其他百姓争抢的可能。
养济院广设绣坊、糖坊、染坊等工坊。各坊所产之物,所获收益皆纳入统一规制。
所得银钱对半而分,一半留作养济院日常开销,例如添置器具、聘请教习、修缮房屋,保障院内老弱病残的衣食起居等。
另一半则归入地方衙门公库,既作为养济院合法运营的赋税,也换取官府对养济院的支持与庇护。
如此一来,养济院与地方官府利益相连,形成相互依存之势,既能减少外界掣肘,又能为养济院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三阶为独立营生阶段,通过“助业银券”制度,为离院者提供三年免税扶持。
养济院于城郊购置荒田建设安置村落,房屋采用“以工代租”模式。
受助者每日工作所得,三成抵扣房租,七成留作积蓄。
待累计租金达房屋估值后,产权即过户至个人名下。
同时,养济院垄断地方“杂役权”,街道清扫、官仓搬运等事务均由院内劳力承接,所得收益除维持运营外,盈余部分存入“善政公库”,作为新开分院的启动资金。
为避免与男性官僚体系正面冲突,京中的养济院衙门,会联合户部、工部、礼部,每地派驻清正文官担任“监核使”。
监核使仅负责钱粮审计与政策对接,不得干预具体事务。同时建立“双轨奏报”机制。
女官署每月以密折形式向皇后呈报民情,监核使则通过正常渠道向六部汇报财政,形成权力制衡。
为应对可能的舆论攻击,温以缇提前命幕僚编撰《济民实录》,收录受助者亲笔感谢信、地方士绅褒奖诗赋,并绘制养济院图册,借文人之口传播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