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他也长的不赖,看着他的侧脸也不是什么令人反感的事情。
就算以白人的审美观来看,程希也是很不错的。
至少身高气质这方面是拉满的,更别说那种雄性身上强烈的自信了。
这都是时间和成就浸润出来的东西。
刚开始可能还没仔细感受,但靠的如此近的情况下。
她还是识别了出来。
而引荐程希给大家认识的怀特先生,则是悄悄拉了一下朱珠,有点担心的低声问道:
“程先生真的会写歌?”
“呃应该可以,我相信他。”
程希本人则是完全把旁边人的好奇和惊讶置之不理。
不紧不慢的用钢笔在纸上“唰唰”写着。
欧美和华国在音乐方面使用的简谱标号是不太一样的。
华国的简谱标号使用的是数字来表示音高,例如1代表do,2代表re。
而欧美使用的是字母来表示音高,比如用C代表do,D代表re这样。
其他呢,则还有一些音符使用上的微小差别。
程希看过不少欧美乐谱,所以也是一清二楚。
只是没习惯这样写,导致在有些地方,重复涂画。
看起来更像是临时的草稿。
这让本来对程希有点信心的霉霉看的有点直皱眉头。
这完全就是个业余写手的水平啊。
基本的符号运用都不会。
这边的五六个人围在一起的动静自然也吸引到了宴会上的其他人。
有些和布劳恩和怀特相熟的人,纷纷来打招呼,顺便问问什么情况。
没聊几句,大家就都知道了。
原来是一个华国人居然要现场写歌,还大言不惭的说要给霉霉唱。
于是纷纷笑道说:
“原来这儿的主角是个华国年轻人。”
布劳恩:“不要瞧不起这位年轻人,说不定歌曲真写的不错。”
虽然布劳恩这么说,但说话的语气却是非常的夸张,配合上那一阵阵笑意。
让人一听就明白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