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身形高大,本可以凭借体力从事劳动养活自己,可他一心苦读,满脑子都是科举及第的美梦。他穿着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袖口和领口都已经磨得发毛,长衫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污渍,可他依旧把它当作自己的骄傲,不肯脱下,因为在他心里,这长衫就是他和那些做工的短衣帮之间的界限,是他身份的象征。
孔乙己最爱在酒店里要上一碗酒和一碟茴香豆,然后排出几文大钱,在柜台前慢慢享用。他喝酒时,会仰起脖子,将酒一饮而尽,随后满足地咂咂嘴。
吃茴香豆时,他那细长的手指会小心翼翼地拈起一粒,放入口中细细咀嚼,仿佛这就是他生活里为数不多的快乐。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一个年轻的酒客大笑着喊道,脸上带着戏谑的神情。
孔乙己一听,立刻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不要取笑!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那是窃书!窃书!”他一边说着,一边挥舞着手臂,像是要把这耻辱挥散。
“哟,还窃书不偷,你当你还是个读书人呢?我看你就是个没出息的穷光蛋!”另一个酒客不依不饶,语气里满是嘲讽。
孔乙己的脸更红了,他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只能无奈地低下头,默默地喝着酒,像是要用酒来淹没这无尽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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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还说不是偷,上次我亲眼瞧见你在丁举人家偷东西被吊着打,那叫一个惨哟!”又有人高声叫嚷,引得众人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这快乐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
孔乙己也并非没有想过改变,他试图在这个对他充满恶意的世界里找到一丝立足之地。
有一次,他看到酒店里的小伙计在旁边闲着,便凑过去,说道:“小伙计,你读过书么?”
小伙计白了他一眼,不耐烦地回道:“读过又怎样?”
孔乙己也不生气,兴致勃勃地说:“那我教你写‘茴’字,四种写法,你知道么?”
“谁要学你这没用的东西,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钱花?”小伙计一脸嫌弃,扭头就走,只留下孔乙己尴尬地站在原地,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眼中满是落寞。
他也曾试着去帮人抄书,可他那好吃懒做的毛病总是改不了,抄着抄着就把书和纸笔都拿去换酒喝,久而久之,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他的生活愈发窘迫。
有一天,他用手撑着来到酒店,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对掌柜说:“温一碗酒。”他的声音沙哑而微弱,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掌柜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一撇,说道:“哟,孔乙己,你还活着呢?这次可别又欠账不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