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霆坤从来没有见过沈初音穿旗袍,所以她这身伴娘旗袍服穿在身上,站在他面前,让霍霆坤颇有些移不开眼。

今天的淡妆和旗袍让她看上去有一种成熟的韵味美。

很不同于以往的温婉乖甜风格。

旗袍本就显身材,慕浅是给她们量身尺寸定造的,花色和布料都是最好的,就连款式都是精挑细选的。

改良过的旗袍,斜领露出锁骨,成熟中带着点点俏皮的小心思。

收腰,裙子下侧开叉到膝盖往上一点点,透着小小的性感。

沈初音身材很好,这件旗袍实在很衬她。

她皮肤有多好,霍霆坤也见识过,很容易留印子。

霍霆坤眼底藏着炙热,被他压着。

得亏今天是他小叔的婚礼,他得以站在她面前,得到她很久没有给过的笑容。

如果当年他没有隐婚。

如果他和她也有一场婚礼。

他也会西装革履,带着伴郎团,来接她。

可惜没有如果。

她嫁给他,没有穿上婚纱。

潦草成为他霍家妇,还受他冷眼。

婚礼热闹,孟勋和江赫、沈延他们在一旁起哄,红色的双喜随处可见。

越发将他心底的悔意发酵。

“我们等着听呐。”

沈初音嗓子娇甜,拉回霍霆坤的思绪。

她参加婚礼,是伴娘。

看到慕浅穿着婚纱,看着这热闹喜庆的一切,会想起自己当初婚姻的潦草吗?

会的吧。

霍霆坤人生里从来没有后悔这两个字。

可现在这两个字像磨心的刀,凌迟着他。

本就是矜贵桀骜的人,站在那,高大俊挺的一个,宽肩窄腰的,惹眼得很。

他站在她面前。

垂眸看她。

眼里情愫深深,偏他还只能压着,他笑了一下,如春雪初齐。

他说,“小叔全能型人才,自然什么都会。唱了就能进去?”

霍霆坤话刚说完,红豆从沈初音身后出来,也来了句,“可不止新郎要唱歌,伴郎也要。”

听得红豆声音,站在霍霆坤身边的司野立马抬头,看她。

只一眼。

就再也移不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