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尉也看出来了,这小妇人见钱眼开,不想告官了。心里不由暗暗失望:果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目光如此短浅,被人欺负也是活该!

叶采苓可不是这么想的。

作为曹家明面上的大儿媳,告自家两个弟媳,肯定是告不赢的。就是县令是一个大清官,曹明杰也绝不会让自家的丑事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他都不需要做什么,只需给县令写张小纸条,她的状告就会不了了之。再严重一点,说不定原告变被告。

这种以权势压制弱小的案例,从古至今比比皆是。一个没钱没权的底层人,想跟朝中有人的打官司,不要说在阶级分明的古代,就是在提倡人人平等的现代,你都打不赢。

弱是原罪!

既然不能告官,那就不如从曹家多搞点钱,为自己以后的崛起多积累一些资本。

高县尉不知叶采苓心中所想,觉得她是一个摇摆不定,烂泥扶不上墙的可悲妇人,对她的那点怜悯立刻消失殆尽了。

金氏故意拿来一大包银子。里面有五十两的,十两的,五两的,甚至还有一两的银角子,又惹眼,重量又十分可观。

叶采苓笑了:“二弟妹这是生怕招不来贼啊!明知道我拿不动,还故意弄这么多碎银来,不想给我就直说。”

金氏被揭穿了小心思,非常羞恼,狠狠瞪了叶采苓一眼。

曹老爷子连忙呵斥:“你看看你办的这事,一点小事都做不好。赶快让你大嫂清点一下,给她送到她院子里去。”

提银子的小厮把包袱放到叶采苓面前,叶采苓当真仔细数了数,确定数目对,才装模作样叹了口气:“看在一家人的面子上,我就不报官了。高大人,谢谢您愿意为小妇人做主,您是一个好官。小妇人窝囊,辜负了您一番好意。”说着,叶采苓郑重行了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