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做自媒体的话,要么红薯做养生,用得上中医知识储备。
要么你就去二创,看你对哪个类别有积累,影视解说,综艺解说,篮球解说之类的,都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可以做对标账号自己去找吧,找适合你的。
找那种本来就有人关注的项目去边蹭流量,边输出内容。
二创相对来说起号容易点,接广告也方便点,带货方面优势不大,但是也能短视频带,主要还是靠接广告和播放量收入。
我之前看到有一个人说这玩意儿版权不好处理。
按照严格的相关法律呢,确实属于一种侵权,但是呢,很无奈的是这玩意儿是不告不理的,也就是说只有版权所有人去向法院起诉你,你才会有赔偿的风险。
而且法律和现实的操作,中间还是有一部分空间的,也是要看具体的现实情况,究竟是否造成了具体损失。
由于短视频时代的一个特殊性,现在的情况是,本来以前那帮看电影的人的时间已经被短视频平台给吸引住了,那些传统的影视平台已经被瓜分走了很多人群。
而那些已经被瓜分走的人群,却有可能因为看到了那些二创的影视解说视频,而对这部剧感兴趣,因此到影视平台去看全集看原作。
等于把已经流失的人群又导了回来,所以这个行为,影视平台其实是乐意接受的。
所以你会看到有这么多的账号在做影视解说,但没有人被告,顶多他可能发了一些比较新的剧,那个剧还在热搜上,那就等于说影响正主赚钱了。
他可能给你举报下架,也就到此为止了。
但是等到你需要被别人举报下架的时候,证明你这条视频爆了,你该圈的粉丝也已经圈到了,你流量也拉起来了,下架就下架了呗,严格来说你确实侵权了,见好就收,还要啥自行车。
他们大公司不可能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去告你一个迪奥丝,等会儿告你,你兜里一摸只有1块2毛5,你全赔给他们都还不够他们去付律师费。
当你不是迪奥丝,你已经做到有个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粉丝的时候,他们更加不会告你了,你自己也是个小资本家了,你有知名度和粉丝,就会有票房号召力。
有钱的电影公司,他们还会付钱让你帮忙宣传新电影让你帮他们打广告来吸引流量,让更多人进电影院看他们的电影。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如果一段社会关系通过自我调整得到了和谐相处的状态,那就不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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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让你们为了守法而必须守法的,否则的话那干脆你横穿一个马路就当场枪毙好了,就因为你没有守法,至于吗?
而且二创在法律的实践中,还处于灰色地带,因为没法计算,他到底有没有给正片带来具体损失。
想当年几分钟看完XXX电影的谷某,他是影视二创解说的创始人,就是他发明出来的这个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