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死者事先喝下了大量药物,并在自己身上和车上浇上汽油,然后在药物开始起效,身体有剧烈反应但意识还算清醒的弥留之际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有没有这种可能呢?
如果是这种情况,火情现场的勘查应该会发现异样。
经过消防队的几位火灾勘查专家分析,中心起火点并不在车后排座位上,而是在前排驾驶室里。
死者要是想自杀,仅靠服下大量药物就可以做到,为何还要多此一举,
弥留之际点火焚烧,而且点火之后还把打火机扔到前排座位上?这一切都是解释不通,违反逻辑的。
根据死于火灾者的尸体的普遍性规律,呼吸道内肯定会吸入一部分炭沫,
但被害人没有,说明火开始着起来的时候,他并不是处于弥留之际,而是已经彻底死亡了。
综上分析,死者肯定是他杀,是被毒杀。而且,看这个过程,就是谋杀!而不是那种突发性、偶遇性的杀人事件。
这又是一起谋杀命案,可以立为刑事重案开展下一步的侦查工作,被烧的车内只有一具尸体,其他的人呢?到底都去哪里了?这个叫王芳芳的女人究竟去哪里了?她在这起谋杀案中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一切谜底都要靠一步步的调查才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