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想生活,不想生存

靡日沉沦 归山雁 1190 字 3个月前

这些话虽然刺耳,却是不争的事实。

从那个充满暴力的地方逃出来后,是钟景淮收留了她,给她住处和食物。

甚至为了供她读书,他还同时打好几份工。

那时候两人日子过得非常拮据困难。

后来钟景淮被钟家认回,摇身一变成了钟家二公子。

庄眠沾着他的光,见识了不一样的世界。

可怜的自尊心作祟,庄眠不愿意再给钟景淮添麻烦,要么留下来,要么直接离开。

可一个15岁的女孩孤苦无依,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都没有,能去哪里?

况且,倘若这次主动放弃,幸运之神还会再降临在她身上吗?

答案显而易见。

再次拥有好运的机会极其渺茫。

庄眠不想陷入泥泞的沼泽,回到以前非打即骂、饥寒交迫的黑暗日子。

“我想生活,不想生存。”

这句话庄眠在心中重复了无数遍。

她最终决定留下来,将所有精力投入到学业中。

因为过去的教育水平比不过别人,她学得很吃力。虽然进步缓慢,但她每天都在努力追赶。

有次从钟家回学校,钟景淮见庄眠的书包太重,主动帮她分担了一些重量,把她的书放进他书包里。

结果上第一节课时,庄眠打开书包发现忘记拿回来了,而等会儿的第二节课需要用。

她一阵懊恼,下课后立马到钟景淮上课的教室去找他要书。

两人的教室距离较远,她一路奔跑过来,气喘吁吁,额头带着涔涔汗意,脸颊薄薄的红热。

“怪我忘了提醒你。”钟景淮把书还她,又拧开一瓶冰饮给她,“别着急,来得及,先喝口水。”

杨画缇坐在他旁边,长发用干净的绘画笔盘在脑后,盘正条顺,气质出尘雅贵,俨然是高洁无双的女神。

听到钟景淮的话,她抬头,目光探究地瞥了眼庄眠,又移动视线,盯着钟景淮的侧脸。

像是在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