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母见我动作连贯流畅丝滑的放翻了对手,立刻送上热乎乎的马屁。
不得不说,原本单纯善良的鬼虫逐渐有学坏的趋势,看来江湖果然是座充满了千般变化的大染缸。
我不会什么拳法,但我知道击打头部伤害性最高,我的力量会呈直线渗透到对手的颅骨内部并引起强烈的震荡,使其血管和神经瞬间休克,就如电流突中断。
黑衣人无疑是前线的潜伏者,他自诩格斗实力卓绝,却没想到碰上我这个走野兽流路子的怪胎,所以他栽的不冤。
如果换做白鬼或丁义夫,大概率还真干不过此人,而这绝不是游戏,一旦不小心被整死,就真死了。
一柄带有灼热能量光束的手枪、四颗无声震荡手雷、一大一小两柄匕首,还有若干吃食饮料小工具……
这就是黑衣潜伏者携带的所有装备。
而我要做的,是立刻扒下他的衣物换上,然后毫不犹豫的扭断他的脖颈。
此人的作战服有些肥大,我收紧了战术腰带,将过长的裤管塞进靴子里,顺手从腰带扣里拔出一只手雷。
这种雷并非圆形,而是长方形二段式,好似一只被染成绿色的香水瓶,在使用时只需握住上下两半顺时针扭动,听到‘咔’的一声就代表手雷被激活,丢出去六秒后将会炸开,方圆五米内的目标将承受超强震荡波的冲击,严重者脏腑乃至脑浆皆有可能被粉碎成肉泥。
“凡人的武器做工不错呢,狼哥拿出枪来看看。”
颅母听了一路的枪炮声,早就想见识见识究竟是什么武器能发出巨响或一道道赤红的光线,这些人类的武器威力似乎并不比道者的术法弱多少。
我摸出手枪略微掂了掂,很轻,尺寸与天朝民间常见的机械手枪大差不差,二者最大的区别是一个使用能量模块,另一个需装填实物子弹。
“这种枪能不用就不用,容易暴露位置。”
我把枪丢在脚边废墟里,又踢了些散碎砖石断木将其掩盖。
用枪还不如使匕首,不过对我来说什么都不如自己灵活的手脚,即使无法驱动意志力,我肉身的力量也非常人能够比拟,再加上颅母的适当配合,只要不被集火,恐怕想受伤都难。
“狼哥我看好你,小小战场咱轻松拿捏。”
颅母和我一样,在干掉一名敌人后自信心爆棚,认为接下来的几千米大杀场完全可以横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