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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梦嫣然一笑:“这句话,你今天已经说过很多遍了!”

“我这是心疼你!”李华龙笑道。

夏梦脸上浮现一抹羞红,用眼神示意前面坐着两位保镖。

李华龙开心的笑了笑,没有再说话了,紧握着夏梦的手不松开。

……

十月初,罗律师完善了李龙华“卖楼花”的构思,并为华龙置业拟草了买家付订金买房的合同。

10月10日,华龙置业公司名下旺角一块地动工开建之前,推出售楼说明书,随同《明报》一起流向香港各个报摊,向市民推介分期付款的买楼新方法,第一期先交订金百分之五十,第二期落妥二楼楼面交10……第六期余款10于领到入伙纸时缴清。

同时,《明报》刊登了华龙置业公司推出分期付款卖楼地方式,得到了香港魔都汇丰银行和高露云律师楼的支持,买房者交付百分之五十的定金后,这些钱将存在汇丰银行,汇丰银行和高露云律师楼将监管这笔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支付给建筑商。

之后三天时间,数十万香港人谈论有关分期付款买楼的话题。

香港人将正在兴建中或还没有动工兴建的楼宇或其中的单元,形象地喻为“楼花”,华龙置业公司预售“楼花”,被香港人称之为“卖楼花”。

“卖楼花”这个词最早成文于10月12日,香港大报《成报》刊登了一篇文章——《华龙置业开创新的地产模式》。

这篇文章是李华龙自己写的,他之所以没有在《明报》上刊登,而是投给了《成报》是为了避免别人说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他没有以自己的身份投稿,他大哥李华文让久安公司的一个员工投稿,稿费也给这位员工了。

并不是只有李华龙写的一篇文章在报纸上发表,很多人都在报纸上撰文谈论此事。

在后世,“卖楼花”不算是什么新鲜事,可在1950年的香港,李华龙提出这个新方法,地产界和社会的反响可以用“石破天惊”来形容,香港也成为全球最先推出“卖楼花”方式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方将将逐渐在全球各地推行使用,成为地产商推销新楼盘的方式之一。

10月14日,华龙置业公司计划旺角开发的三十栋楼宇开售,市民就蜂拥而来。

华龙置业公司的卖楼接洽处和高露云律师楼,前来交订金买楼的市民排成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