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她能走动,无非是因为烈焰刀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开来,只是体现在身体的面貌上,但是此刻一刀杀人,用了力气,就让她觉得本身的元气,也在逐渐散去。
眼看陈靖扑来,她也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把带血的匕首,居然也插入了自己的身体。
美莎看的已经闭上了眼睛,她整日里在大富豪工作,也见过各种各样的世面。
但这种恐怖而凶残的事情,却是第一次碰到。
眼见两个人扭动在地上,临死也纠缠在一起,萧遥脸上,却始终冷冰冰的,跟罩了一层面具似的,没有一点反应。
只等两个人的伤口流出一地的血,身体也彻底不再有动静,他才长长的叹了口气,怜悯的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是一句烂的不能再烂的话。
别说萧遥经常挂在口边,就美莎一个局外人,也经常在各种书本还有电影当中,看到诸如此类的话。
但萧遥却说得深有体会,毕竟他已经有了足够类似的经历,最明白江湖上的事情,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你做了事儿,还想全身而退的,太少了。
美莎以前只当这是江湖中人,常用的一句酷语,但也是到今天,才忽然觉得,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太多的血腥。
也许从古至今,正是无数混道上人的性命,总结出了这么一句话。
却说萧遥说出了这句话,就当即乘电梯,跟美莎一起离开了酒店,来到外面,天气已经有些凉。
这个时节,已经快要进入十二月,天地早已经转凉,转冷。
天气预报还说,新年到来之际,也许还有雪呢?
萧遥的意思,自然是要带着美莎,再找一家酒店,可是美莎却不着急了,反而拉着萧遥,两个人挽着手,在街上又散步起来。
时间已经不早,所以路上行人,已经减少了许多,可是车流量,依旧是川流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