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是那个受影响最深的人,想要尝一尝她的血液。
姜繁夕坐在了洛伦斯的大腿上,手将多余的发丝撩到一旁,侧着脖子对他说:“你可以咬。”
“小夕,如果我控制不了自己,你会受伤。”
“我相信你。”姜繁夕道,“所以你不必忍耐。”
洛伦斯搂住她的腰,亲吻她雪白的脖颈。
只要他轻轻用牙齿一碰她的脖子,尖利的獠牙就会刺破肌肤,刺入血管中去。
但他没有用。
他说:“小夕,血族追逐人类的血液,是本能。我追逐你,也是本能,对你的喜欢,可以战胜食欲。”
“喝一点没关系。”姜繁夕用眼尾的余光,看准了洛伦斯的尖牙,朝着那个方向移动。
尖牙刺入肌肤,酥酥麻麻的感觉遍布全身。
根本感受不到疼痛,身体像是浸泡在了温泉中,浑身松软。
洛伦斯体验到了不可思议的甜美血液,甜得让他觉得以往喝过的人造血液都平平无奇,甚至有点难喝。
他舔了舔唇,看到她脖颈处留下的两个血洞,用舌头帮她把血迹舔干净。
然后看着雪白的脖颈上的伤痕,再次消失。
见她细嫩的肌肤恢复原样,他方才松了一口气,在这样无暇的肌肤上哪怕是留下一丁点的痕迹,都是罪过。
姜繁夕的手搂住他的后颈,和他接吻。
洛伦斯小心地收起了獠牙,专注地和她亲亲。
月光照进房间,照映出了他们的生硬。
室内二人的距离那样近,密不可分。
像是一对相爱的交颈鸳鸯,抵死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