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他看着姜繁夕的时候,红眸像是一团火,炽热无比。

那么他看着敌人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一座毫无感情的冰雕。

以洛伦斯为中心,地面上无数血族的尸体,堆积在了一起。

没有人敢靠近他。

即便是洛伦斯器重的阿尔奇,也离他远远的,怕被他误伤。

“他这样特别像是电视里的杀人狂魔……”小棉花吐槽了一句,求生欲让它立马补充说明,“就是那种特别受欢迎!很多人都会喜欢的那种,超级迷人的反派角色!会让人三观跟着五官走,疯狂迷恋他。”

姜繁夕笑了笑,说:“他这样确实挺像反派,也挺迷人。”

“老大,你就不休息一下吗?”阿尔奇朝着洛伦斯高声喊。

“不休息。”洛伦斯希望自己能早点回去。

况且,结束了战斗之后,他还得去洗个澡,换一身衣裳。

身上的血腥味太过浓重了,或许还得用香水。

阿尔奇耸了耸肩,道:“您可真是比机器人还要厉害!”

这简直就是战斗机器啊,嗖嗖嗖就杀了那么多血族。

不过这些血族也活该,那个人类是主子的心头肉,他们还想逼迫主子把人交出来。

还说要拿她做实验,制造出比人类更好喝的血,造福全血族。

这种屁话也敢在老大面前说,找死。

姜繁夕拿出手机,给洛伦斯打了个电话。

死寂一般的战场,有手机震动的声音。

“谁啊,手机不关机?”阿尔奇道,“不怕手机忽然响了分神,死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