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手指甲瞬间长长,他自己在脖子上戳出了两个血洞。
“吸吧。”他说。
姜繁夕用尖牙怼进去,如愿吸收到了洛伦斯的血液。
特别香甜,能让人头皮酥麻,舒服到脚指头都勾起来。
就是这个吸血的方式,还需要辅助,太让人郁闷了。
简直就像是喝奶茶,就连插吸管都插不进去,还得人帮忙似的。
血族吸血的时候,双方都会亢奋。
姜繁夕喝完血,便顺着洛伦斯的脖子蜿蜒而上,亲吻着他的喉结,他的唇。
手如蛇一般,钻入他的衣领。
洛伦斯莞尔,轻拥着她,享受着她的主动。
两人在房间里闹腾了许久,洛伦斯才抱着姜繁夕进浴室。
不得不说,刚刚经历过初拥,姜繁夕现在的身体还是有点虚弱的。
她窝在洛伦斯的怀里,就和小奶猫似的,懒洋洋又可爱。
“我现在不能见光吗?”姜繁夕声音慵懒。
“灯光可以,阳光会伤害到你,过段时间才会好转。”洛伦斯换了个抱她的姿势,动作娴熟的帮她洗着头发,乌黑的发丝在水里浸润时,像是飘摇的海草。
姜繁夕躺在洛伦斯的腿上,看着他英俊的侧脸:“我的视觉和听力变好了,可以听到管家他们的声音,他们很担心我,一会儿我去和他们说句话吧。”
“嗯。”洛伦斯依她。
洗完澡,洛伦斯给姜繁夕换上漂亮的裙子,处处妥帖。
“你要是管家,一定是最完美的管家。”
“为完美的小姐服务,当然需要完美。”洛伦斯单膝在她面前跪下,抓起她的手,亲了亲她的手背。
这架势,仿佛真是她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