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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对那披萨倒是没太大的兴趣,那是给哈德利拿的,路过老麦的时候倒是停了下来。

他其实很喜欢吃老麦的薯条,都说老麦是垃圾食品,仔细一想油炸食品不就和油条一样吗?

老麦和老肯的土豆条是打粉再做形状的,并不是直接切,而且里面有别的增加口感的配方,暖的时候入口即化。

但今天唐海不想吃薯条,他想吃双层吉士汉堡。

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个小姑娘,和他坐一起大腿都是贴着的,挨挨擦擦的,就是喜欢吃双层吉士汉堡。

进去买了一个,捏得稍紧咬了一口。

肉是十分之一的牛肉,配合酸黄瓜和吉士的香料味,有一种别具风味的口感。听说女孩子爱吃黄瓜,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唐海经常看到有人买,但是用途不明啊。

有小记者跟着拍照。唐海自从把自己摘开,表明了不再插足快餐领域之后,就经常进入老麦买东西吃,有人说这必然有肮脏的y交易……

哈德利不明白唐海为什么突然吃这个。

唐海吃的不是食物,而是一种情怀。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所以必然要有社交,只是很多的社交是无意义的,甚至会杀害自己有用的时间。不仅仅是朋友,也有很多亲人之间的交流,太远房又没共同语言,那偶尔在某人的喜酒上吃顿饭就行了,总想兼顾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这话是那个爱吃双层吉士汉堡的女生说的,唐海以前觉得她在一些方面没人情味,但又莫名的吸引自己。现在一想,那是个早熟、现实、冷静得夸张的女孩,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宝利这个无论是性格还是能力、身份,对唐海都属于无意义社交的朋友,慢慢的就淡出唐海的视线了,除非有什么事让两人再次产生大交集,不然断了就断了。

吃一次双层吉士汉堡就断一个人的深交,唐海经常来吃,但明显他并不是特别爱吃,这让看到他吃的人总觉得很奇怪……

“好了,一起去喝酒!就庆祝我们入驻了飞鱼!反正今天我不带娃!”唐海从喝酒到不喝酒,又到偶尔喝点酒,感觉有一点禅理在里边。

稚嫩的时候,山是山,水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