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舞台正中央,他的男孩背起电吉他,低头,认真调音,抬头,腼腆微笑,向着观众,将唇悄悄靠

近麦克风。

「嗨。」

光是一个「嗨」字,就足够让大家陷入疯狂。

叶广听见身旁好多女生边尖叫边跟同伴兴奋地讨论「这团主唱的眼镜好呆好可爱」之类的话语。徐启

章简直就像配了上好的装备,魅力值破百。

好你个徐启章,想勾引谁?

知道他根本没近视,那副眼镜纯粹是造型,叶广嘴角一直想笑,或许是骄傲的笑,也或许是没好气的

笑,总之在徐启章刷下电吉他后,那些笑意都又化成了吼叫。

第一首炒热气氛的还是徐启章擅长的英式摇滚乐曲,听起来有些随意的唱腔,却又都在拍子上,最重

要的是那边唱边拨弦的肢体动作怎么摆怎么自然,没有太多的矫揉造作,没有太多的摇晃摆动,修长

的手指灵活地撩拨着电吉他,那与音乐完全融合在一起的认真神情,慵懒的眼神似乎在看着你却又不

是,嘴唇有时轻轻靠着麦克风,有时离去,那穿透耳膜直达心脏的嗓音一直都是如此迷人与煽动人心

天生的乐手,他的确属于舞台,属于那些灯光。

叶广满脑子热烘烘的,自从上次被徐启章的pub演唱电到之后,就再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整个身体被

分离开来,躯体很重还留在原地跳跃,灵魂却好轻彷佛可以飞离地表,然后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视

线都只胶着在一个人身上。

发现我,快发现我!

每当你在那里,我在这里,只要你看到我,寂寞就会瞬间清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