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四年,秋。
齐三刀蹲在刑场边的石阶上磨刀。三把刀,一把宽背砍刀,刀刃厚实;一把细长剔骨刀,寒光凛凛;最小的一把弯如新月,薄如蝉翼,在夕阳下泛着诡异的红光。这三把刀跟着他二十年,饮过上百人的血。
齐师傅,人犯押到了。衙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带着几分敬畏。
齐三刀头也不抬,继续磨他的刀:什么罪?
谋杀朝廷命官,连杀三人,是个女犯。
磨刀的手顿了顿。齐三刀抬头,看见囚车里的女人。她穿着素白囚衣,头发散乱,却掩不住那张鹅蛋脸上的清丽。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漆黑如墨,深不见底,正直勾勾地盯着他。
柳如烟,苏州人士,年二十三。衙役递过文书,按律当处凌迟,但上头特意交代,要用剥皮楦草之刑。
齐三刀眯起眼。剥皮楦草,大明律中的极刑,本朝已少用。这女人什么来头,竟让上面如此大动干戈?
什么时候行刑?
明日午时。
齐三刀点点头,收起刀具。起身时,他感觉那女犯的目光仍黏在他背上,如附骨之疽。
当夜,齐三刀梦见自己站在一片血海中,无数张人皮如旗帜般飘荡。其中一张格外新鲜,还在滴血,慢慢显出一张女人的脸——是那个叫柳如烟的女犯。她对他笑,嘴角一直裂到耳根。
齐三刀惊醒,冷汗浸透中衣。窗外,一弯血月高悬。
次日午时,刑场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齐三刀穿一身皂色短打,腰间别着三把刀,缓步走上刑台。柳如烟已被绑在十字木桩上,白衣染尘,却神色平静。
冤有头,债有主。齐三刀例行公事地说着套话,今日行刑,乃朝廷律法所定,与我无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