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巴掌不仅当场把他打懵了,也把他再负隅顽抗的心思打散了。
佣人们七手八脚地将他扶起来,替他又是换衣服又是上妆,骨折的手被摆弄得很痛,脸颊上的红肿也被粉扑得很痛。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开始在心中自我安慰:逆来顺受也没什么不好的,只要沈晏文不打人就行,其他的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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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晏文本人看起来比较低调,但沈氏集团就讲排场了。
全百万豪车级别的豪车组成的车队排成长龙,浩浩荡荡地从街上飞驰而过。全京原大概都知道今天是沈家公子和谭家少爷的婚事,婚礼现场不少路人围观,其中不乏手持长枪大炮的媒体记者。
按理说,新郎得上新娘家接人;不过他们俩结婚压根就没新娘,这理也就不必再说。谭少琛被人带下车的时候,沈晏文就站在车门外。
男人今天换了身与他配套的西装,头发被精心打理过,是那天他们见面时一样,一丝不苟的背头。但他那张脸,恐怕光头也不会丑到哪里去。谭少琛如此想着,勉强地扯起嘴角,忍着脸颊上火辣辣地疼:“嗨。”
在会场的嘈杂声中,他听见沈晏文低声问:“你的狗呢。”
“啊……”他实在提不起精神,有些木讷道,“结婚还带狗呢?”
“那等结束了我派人去接。”男人道。
这话也没什么值得感动的地方,可不知为何,谭少琛就觉得鼻酸。他看向男人,皱着眉有些可怜地说:“你真准我养狗啊?”
“在你家的时候我应该说得很清楚,”沈晏文轻柔地拖住他的手,搭进自己的臂弯里,“只要你嫁给我,什么都可以商量。”
“沈总……”
“你必须叫我晏文,这是我的要求。”
“晏……嘶——”谭少琛抽了口气,“行吧,都这样了,我也拒绝不了。”
媒体的闪光灯晃得他眼睛疼,他下意识地想避开那些光,低下了头。身旁男人忽地沉声道:“各位媒体,拍照可以,闪光免了。”